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规定,经基层团学组织推荐、综合考评考察、党支部审议、公司党委审查决定,拟将以下24名员工列为发展对象、8名员工列为培养拟发展对象,现予以公示:
如对名单中的同学入党有异议,请于2024年12月19日下午16:00前向公司党委反映(可直接向年级辅导员、支部书记反映)。反映问题要具体详实,提供相应证据材料,便于调查核实。
公示无异议的发展对象,将进入党性锤炼考察期。培养拟发展对象可同步参与党性锤炼考验,作为后续入党的考察依据。
中共澳门十大老牌信誉平台排行榜委员会
2024年12月17日